第3章刘晋元(10400字)-《万界圆梦收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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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这么巧?是这个书呆子……”

    陈恒之眉头一挑,伸手捡起一根枯枝,屈指一弹,枯枝如电射般而去,没入远处。

    在离陈恒之里许远的地方,山坡下,一名儒衫男子正狼狈不堪的挥舞着手中的树枝,恐吓着他眼前的一头野狼。

    “走开,快走开……”

    野狼低垂头颅,舌头伸出,一丝丝涎水流到地上,死死的盯着男子的脖颈。

    儒衫男子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唯有手中儿臂粗的树枝才能给他带来一丝安全感。

    男子心中叫苦不迭,因为去往苏州看望姨丈和表妹的缘故,错过了时辰,为了赶回京师赶考,却不曾想,错过了宿头,他不得不连夜赶路。

    也不知这荒山野岭位于何处,山脚下竟然没有一处人烟,又累又饿又困又渴之下,屋漏偏逢连夜雨,竟然遇到了野狼。

    借着一丝月光,男子发现,那野狼竟比寻常牛犊还要高大,看其肚中空瘪模样,怕是已经很久没有吃饱了。

    男子不由双腿打颤,心中生出绝望之情。

    同时,心中后悔不已,若是让姨丈派人护送的话,何以至此!

    父亲!母亲!表妹!永别了……

    男子慢慢闭上了双眼,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野狼踱着步子,缓缓靠近,尽管它心中疑惑丛丛,为何这食物不再反抗,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不过,肚中饥饿难忍,它一时也顾不上这么多。

    一步……

    两步……

    三步……

    近了,更近了……

    野狼一跃而起,狼吻往着儒衫男子的脖颈而去,男子甚至已经闻到了一股腥臭味。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咻”地一声传来。

    “嗷呜!”

    野狼的惨叫声响起,却又嘎然而止,随后,便是重物摔在地上,呯地一声,传入儒衫男子耳中。

    “莫非是有鬼怪……”

    儒衫男子突然想起,以前看志怪话本中记载的山魈精怪,立时浑身颤抖,恐怖不安。

    他不由得大叫道:“鬼啊……”

    远处,陈恒之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好气又好笑,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哪怕是饱腹经纶,才富五车,遇上不通人言的野兽,也是毫无办法,只能束手就擒。

    他朗声道:“那书生,过来吧!”

    儒衫男子吓了一大跳,他战战兢兢道:“你…你是人是鬼啊……”

    “放心好了,我是人!”陈恒之没好气的回道。

    儒衫男子闻言,心中松了一口气,缓缓睁开眼睛,见到近在咫尺的野狼,吓得倒退了两步。

    随后,他见那野狼倒在地上毫无动静,才放下心来,凑上前仔细看了一眼,却见那野狼早已死去多时,它的脖子上插着一根拃许长的树枝,汩汩鲜血流出,凝结成血块。

    儒衫男子举目四望,却没有找到方才出声之人的存在,正疑惑时,那声音又响起:“我在你正东面,再行里许远,就能见到了。”

    他依言而行,片刻之后,见山坡上的一处凹陷处,烧有一堆篝火,火旁有一名年轻男子盘坐,正望向自己,身后的影子拖得老长。

    “有影子,还好,真的是人……”

    儒衫男子暗自松了一口气,走上前去。

    陈恒之举目望去,这个儒衫男子约莫二十岁左右,虽然脸上带着风尘仆仆之色,略显狼狈,可却温文尔雅,谦逊有礼的样子,对他行了一礼,躬身道:“小生刘晋元,见过恩公!”

    陈恒之笑了笑道:“刘公子是吧?坐下来吧,先等等,野兔马上就好,你先喝口水。”

    说完,他将一个竹筒扔了过去。

    刘晋元此人,在仙剑世界中,算是个笔墨极重的配角,这个人物,几乎可以说是极至完美之人,年轻英俊、家世显赫、学富五车、温文尔雅,一直都为身旁人考虑的谦谦君子……

    在原著中,就连大唐皇帝李隆基、石公虎长老、狐妖,甚至是拜月教主都对他佩服之至。

    陈恒之也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竟然会遇到此人。

    刘晋元双手接过竹筒,拔开塞子,灌了一大口水,跟着在火篝火边上,径直在地上坐了下来。

    “小生谢过恩公救命之恩,若非恩公施以援手,小生怕是已成为饿狼口中食,葬身狼腹。”

    他不是蠢人,心神安定下来后,立即明白之前的事,肯定是陈恒之杀了野狼,将自己救下。

    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隔了这么远,陈恒之也能击杀野狼,但是,良好的教养令他将这些疑虑都压了下去,并对陈恒之这个救命恩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些许小事,无须挂齿!”

    陈恒之随口回了一句,目光却一直盯着篝火上的野兔,不时转动手中的树枝。

    “对了,刘公子,这荒山野岭的,你怎会出现在这里?”

    的确,像刘晋元这样的世家公子哥,又怎么会独自一人出现在这荒郊野岭呢?

    令人费解。

    “恩公,是这样的,小生本是赴京赶考的学子,可惜路上错过了宿头,为了不错过时辰,只得连夜赶路,也不知浑浑噩噩走了多久,幸得恩公援手,否则……”

    即便是仓皇逃命、灰头土脸,刘晋元依旧是谦逊有礼的模样,谈吐不凡。

    “原来如此…”

    听到刘晋元的话,陈恒之点点头,心下了然。

    原著中,刘晋元是尚书家的公子,状元郎出身,只是没想到,此时还没有开始科考。

    那么,刘晋元说去赶考倒是不奇怪,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会落得差点葬身狼腹这等田地。

    不过,他肯定有些事情隐瞒起来没说,这点陈恒之倒也能理解。

    俗话说,逢人只说三分话,何况两人只是初次见面,更是不会和盘托出。

    “原来还是举人老爷当面,真是失敬失敬!”

    陈恒之笑道。

    他说是进京赶考,那只能是参加会试、殿试。

    只有在中了举人之后,才有资格前往参加。

    刘晋元苦笑道:“恩公说笑了,叫我晋元就好,甚么举人老爷,也太见外了。”

    “哈哈,我叫陈恒之,是一名修行之士,正在游历天下,今日有缘,得以和晋元相遇,来来来,吃兔肉,喝美酒!”

    陈恒之哈哈一笑,正好野兔也已烤好,他用力一撕成两半,就递了一半给刘晋元,再从身后搬了一坛酒,一并递给他。

    刘晋元推让再三,只得接过。

    两人边吃野兔、喝酒,又一边闲聊。

    刘晋元看着陈恒之豪迈的大口喝酒,不由羡慕道:“恩公豪情万丈,无拘无束,真是令小生羡慕向往不已,有时候,小生也很想体验一番大侠们行侠仗义江湖行的生活。”

    “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江湖侠客们刀口舔血,看似豪迈万千,实则还不知哪天就为他人所杀,一命呜呼。”

    陈恒之哈哈一笑:“如晋元你等读书人,待会试、殿试之后,中得进士,立成朝廷官员,享受高人一等的待遇,不知道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做官呢。”

    刘晋元无奈的笑了笑:“恩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做官更难,官场上规矩多如牛毛,稍有行差踏错,便是万劫不复之局,做官也难啊!”

    陈恒之点头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桑梓,身系万千百姓的身家性命,若是朝廷不严加管理,任由官员胡作非为,必是亡国之兆就在眼前。”

    “恩公所言甚是!”

    刘晋元抚掌笑道:“当今陛下清明仁义,晋元欲施展一身抱负,为天下万姓谋福祉,日后自是要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很好!”

    陈恒之很是赞同,人生最难得的地方,就是要有自己的抱负、理想,并为之奋斗终生。

    一如眼前的刘晋元,他的理想是造福天下苍生,泽被后人。

    又如自己,目标很纯粹,攀登大道的最高峰,看一看那峰顶的风景。

    不知不觉,两人举坛饮酒畅聊,好似无话不说,无话不谈。

    从天文地理、历史传记,到风土人情,两人越说越投机,令刘晋元生出相见恨晚的知己之感。

    不自觉地,酒也喝了几大坛。

    终于,刘晋元顶不住,醉倒了。

    陈恒之拂袖一挥,将他侧倒在地的身体扶平,又在篝火上添了两根柴,便闭上眼睛,打坐修炼。

    一时间,万籁俱寂,偶有饿狼吼声传来。

    不知过了多久,月蟾隐去,金乌生辉。

    陈恒之睁开双眼,收起架势,低头看了一眼,见刘晋元还睡得香甜,他吹了一口气,刘晋元悠悠醒转。

    他拍了拍脑袋,只觉得头痛欲裂,难以忍受,从地上坐起来,又觉得浑身酸痛,不由得哀嚎出声:“这下惨了,赶不到京师了,要是耽误了今年的会试,爹爹怕不是会将我腿都打断了……”

    说到悲伤处,刘晋元不由得哭了起来。

    陈恒之轻咳一声:“好了,大清早的,哭什么呢,这里到京师还有多远?距离会试还有几天?”

    刘晋元这才想起陈恒之的存在,不由得遮头掩面,丢人丢大发了,他立即收起哭泣,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泪迹,整了整仪容。

    “小生一时悲伤而泣,打扰到恩公,还请恩公见谅!”

    刘晋元施了一礼,恭声道:“小生虽不知此地名为何处,但却是淮南道境内,离京师尚有八百余里,而距离会试开考却只有不到十天时间。”

    “更别说,小生此时身体不适,怕是还得耽搁一两日时间,无论如何,是赶不上今科会试……”

    说着,刘晋元不禁悲从心来,脸有戚戚。

    看着他如此为难,陈恒之哈哈一笑:“这又有何难,还有近十日时间,不急,不急。”

    “唉,恩公,您就不要拿小生打趣了。”

    刘晋元跺了跺脚,苦笑不已。

    “哈哈,区区八百里而已,转瞬即至!”

    陈恒之摆摆手:“你先去洗漱吧,我去找点野果来充饥,先垫垫肚子,待会中午到了长安城,再好生大吃上一顿。”

    刘晋元满脸不解,却见陈恒之已经走远,无可奈何,只好破罐子破摔,反正已经迟了,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儿。

    何况,万一陈恒之说的话是真的呢!

    他心中抱着一丝希望,自去山下寻了一处小溪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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