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六章 制定法律的人未必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法律,对自己有利就行-《吾名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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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最后是无罪释放还是承担了罪责,总之那位贵族依然是自由的,可他这次只需要支付两百个金币!这对贵族们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作为帝国的统治阶级,总要是面临一些特殊的选择。特别是一些违逆者的出现,他们就必须选择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生过,还是为了自己一时的愤怒,付出大量的金钱。

    如果一切都能按照兰多夫所说的那样,只需要支付一丁点微不足道的金钱就能让自己出一口气,这么说来其实这个提案也是可以考虑的。

    艾萨克看了一眼他的幕僚,他的幕僚微微的摇了摇头,兰多夫的诡辩就像一记重拳,打的大家立场摇摆不定起来。

    这份提案明显对特权阶级,对贵族阶级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个时候再反对,或者说因为可能存在的陷阱去违背主流,显然有些得不偿失。

    “兰多夫先生,那么赎死令呢?是否也可以和豁免权一同执行?”,有贵族提出了新的疑问。

    如果赎死令和豁免权一同执行,法律在贵族面前就像脆弱的纸,禁不起任何的撕扯。兰多夫摇了摇头,“当然不,豁免权将优先于赎死令,但是两者只能执行一个标准。”

    这也是甘文和帕尔斯女皇制定的策略,先用豁免权的大饼弱化赎死令的作用,等贵族们现豁免权的确优于赎死令之后,一鼓作气的将赎死令作废,这才是他们最终的目的。有赎死令,和没有赎死令,其实有着很大的差距,贵族们自己可能因为一直享受着这种特权,没有深入的了解过这个特权,所以他们对赎死令的概念还停留在花钱消灾上。

    从兰多夫的说法中不难现,赎死令和豁免权或许造成的结果非常的靠近,但实际上是截然不同的。赎死令意味着用金钱买断了罪行,只要适用于赎死令的范围内,使用了这个特权之贵族都是无罪的。但是豁免权不一样,哪怕豁免了全部的罪行之后,贵族本质上还承担了一个有罪的性质。

    有罪,和无罪,绝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这种概念之下,作为帝国的皇帝,帕尔斯女皇就有更多的操作手段。

    你可以打骂惩罚一个罪犯,但是绝对不能去碰一个无罪的人。

    这里面还涉及到了更深层次的政治博弈,那就是修宪与修法。这次帕尔斯女皇出其不意的一招,将这两个原本应该隐藏在提案最深处的东西,直接拿出来正大光明的说,反而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豁免权,以及赎死令这件事上。同时,只要这个提案通过,帕尔斯女皇就可以进一步削弱长老会和枢密院的权力,将更多的权力收拢在自己的手里。

    长老会和枢密院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令人十分头疼的地方,年迈的贵族卸任之后,将自己的爵位传给了自己的子嗣,他们就会进入长老会,成为贵族中的“长老”。长老会最初是皇室为了安排那些天天没有地方泄失衡心态的老贵族们所安排的一个场所,但是随着长老会的老贵族们越来越多,牵扯到的势力也越来越大,最终成为了尾大不掉的趋势。

    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涉及到了贵族,长老会都想要伸手管一管。毕竟这些长老们都曾经是各个家族的族长,虽然卸任了,可依然拥有很庞大的人脉关系与势力,有时候帕尔斯女皇都不得不为他们做出让步。

    特别是在审判贵族这件事上。

    而枢密院,可以看做是贵族阶级对内的检查部门,当然这个部门已经完全的腐化,已经成为贵族们为自己脱罪的一个场所。

    长老会和枢密院联合在一起,加上了赎死令的存在,几乎垄断了对贵族的审判工作。除非是谋逆这样的大罪,否则基本上所有的贵族都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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