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具认罪何欢聊过往-《大明:我只想做一个小县令啊》


    第(2/3)页

    何欢不置可否,默默坐在地上:“我给驸马爷和诸位大人讲个故事吧。”

    “大胆何欢!”

    有官员不忿开口:“公堂之上岂容你放肆!”

    “你认了罪便罢,这公堂之上又岂是你讲什么故事,肆意妄为的地方!”

    “驸马,臣请立即将此人推出去处斩,以慰民心!”

    “常大人无需着急。”

    王宁淡淡一笑:“反正今日时辰尚早,便听一听又何妨?”

    “何欢,你说吧,我和诸位大人洗耳恭听。”

    何欢不答,皱着眉不停在思索什么,又似乎是在回忆。

    “我不是扬州人,是哪里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在北面一个很冷的地方,

    我是个孤儿,一直住在养济院,十岁那年,养济院的阿嬷说不能再养我了,要自己去找饭吃。”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可我什么本事都没有,离开了养济院,我又能做什么呢?”

    “离开之后,我找不到活做,做学徒人家也不要我,

    后来啊,我不知流浪了多少个地方,没饭吃的时候,就只能和野狗抢食。”

    说着说着,嘴角噙着一丝嘲色:“倒也托了那些年苦日子的福,我练就了一身抢食的本事,和似铁的心肠。”

    “那年,北方太冷了,我冻得实在受不了,就躲到一艘货船的船舱里,一路南下。”

    “不知在江上飘了多久,我在一个地方下了船。”

    他的眼中闪出兴奋之色:“当我下船的那一刻,看到如此繁华的码头,人来人往的集市,我知道,我来对地方了。”

    “后来,我在找活做的时候,才知道我到的这个地方叫做扬州,是大明一等一的富庶之地。”

    何欢笑了笑:“我不甘心再做个小乞儿,我去码头帮工,去帮那些船老大争地盘,

    因为我心黑手狠,在码头一带打出了名气。”

    “那年,我才十三岁,可你们敢想吗?当时我的手上,已经染上了好几条人命。”

    “可我不在乎。”

    他的眼神渐渐变的狠厉:“只要能出人头地,我一条贱命又何足挂齿?”

    王宁面无表情,不置可否:“后来呢?”

    “后来啊...”

    何欢再次陷入回忆。

    “随着我的名气越来越大,在高邮码头也有了自己的一些小弟。”

    “可有那么一次,跟漕帮火拼的时候,失手杀了个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