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恍若蝼蚁-《假少爷逼我科举后我搞了个探花男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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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点名道姓的苏从斌一字一字,从喉咙里挤出音来:“回皇上的话,臣认治家不严的罪。”

    武帝闻言扫了眼认罪颇为痛快的苏从斌,双手慢条斯理的将文章翻个页,边咨询着:“锦……罢了,刑部你来说说,治家不严按律该如何处理?”

    本就跪地的刑部尚书差点想骂声国粹。

    但没办法,武帝的习惯,点部门回应,就是在点部门的职权。

    他们刑部《大周职制律》规定是掌天下刑罚之政令,凡律例轻重之适,听断出入之孚,决宥缓速之宜,赃罚追贷之数,各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肃邦犯。直白点,便是权衡适用哪条法律,是从重处罚还是从轻处罚。

    可今日这事,他不能断啊!

    白纸黑字写得都清清楚楚,“大事上之,小事则行”!

    以堂堂超品荣国侯的身份,哪怕治家不严,那都得三司联合查清楚。将搜索的证据原原本本呈送,且不能形成任何处理意见,必须交给帝王决断。甚至奏章中还得附带适用勋贵的免罪条例。

    没办法,礼法就是这么规定!与国同岁的尊贵!不服,回到开国之初找太、祖爷叫板啊!

    刑部尚书愤懑着,眼神飘向左都御史的眼神都带着些不善。帝王重锦衣卫后,他们三司也就能弹劾百官的督察院还有些权威。像他们刑部和大理寺,只能负责处理各地平民刑狱案件了。

    但客观而言,武帝爷把政治斗争这一串案件交给锦衣卫,他们是轻松的。不用太费脑子,更不用担心自己什么时候招惹了仇,卷入尔虞我诈的政斗中。只要踏踏实实办案,得空了,两部门还能坐在一起喝茶品茗聊聊祖师爷宋慈的《洗冤录》,进行法辩,甚至得闲了,他们还能跟太医院一起聊聊身体检查之道呢。反正太医院医活人,他们查死人,但追根究底都是在人身上动刀子。

    想想,这日子过得多美好啊!

    “回皇上的话,”刑部尚书缓缓吁出一口气,叩首禀告:“我刑部按着《大周职制律》规定职权……”

    将刑部职权字正腔圆念了一遍后,刑部尚书叩首:“苏从斌苏侯乃是超品荣侯,按《大周职制律》规定是贵族。按《大周律》规定是八议中之议贵,享有“议、请、减、当、免”之权。故此,微臣斗胆,苏侯是否治家不严非我刑部职权范围能管辖之事。”

    苏侯爷听得这话,听得把自己部门职责都讲得清清楚楚的话语,不由得感慨一声老狐狸。毕竟勋贵的的确确是皇帝的“狗”,好赖只有皇帝能处理。某个地方部门的监察御史就敢越级参奏,也不想想顺天府府尹什么时候有胆子管勋贵了。这府尹要是勋贵都敢管,不是就得比皇帝厉害了?

    只不过皇帝先前的口气,细细分辨,也是带着怒火的,带着对苏家的怒火。

    就在苏从斌暗暗揣测时,武帝声音更低沉了几分,道:“好一个不在刑部职权范围内,那大理寺呢?”

    大理寺寺卿瞬间身形一僵,而后也字正腔圆背诵自己部门的职权,郑重总结:“故而,臣认为大理寺上下也没有权利评断苏侯是否治家不严。”

    ——苏从斌家里这点破事,就得锦衣卫处理啊!否则非但搁在朝堂打嘴仗,就不怕牵扯上一代的那些破事?就不怕在皇帝眼里,是在影、射他老人家逼宫篡位杀弟弑父吗?

    得到回应后,武帝特意一弯腰,仿若要拉近与左都御史的距离一般,问得亲切至极:“那三司剩下的督察院呢?左都御史,可是你手下御史参奏啊。”

    左都御史觉得自己脖颈都开始凉飕飕的,有样学样背了一遍督察院的职权后,声音都带着自己察觉到的轻颤:“《职制律》之督察院条令第三条规定应奏而不奏按律当鞭笞八十。既相关御史要律令条文,当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义务而不履行时,便是失察渎职犯罪。但越级上奏诬告亦也是同罪处罚。林恩作为顺天府监察御史,作为地方监察御史,按律职权是监察地方民风,监察地方官吏,无参奏朝廷爵爷的权利!”

    林恩不敢置信的看着左都御史。

    不就是区区一个苏侯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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