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那些阳光无法照耀的地方,谁来主持公道?-《我只为真相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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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当天晚上,她写下了四个字。

    我受不了!!

    刘燕被带回去以后,没有任何的反抗,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那是一个大雨磅礴的晚上。

    有点凉。

    当天晚上,因为她煮的饭菜不好吃,放的盐有点多了,养父刘春平踹了她一脚,母亲对她冷眼冷言,骂她一无是处,又丑又懒什么的,让她十分的委屈和绝望。

    其实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直以来由于是养女关系,她都活得很卑微,加上“弟弟”的到来,她的境遇开始越发地糟糕。

    在那一刻,她真的觉得这个家,已经没她位置了。

    凌晨四点多,养父养母出去捯饬猪食料,她就跑到隔壁李光头家里,偷偷用木棍把他阳台的一套衣服还有鞋子给挑了出来,自己麻利地换上。

    回到家里抱起自己的弟弟走了出去

    她本来只是想把他扔在山里去,但是来到了池塘,弟弟就开始了哭泣,她一紧张,就跑到了鱼塘里面去了.......

    公安审查的阶段很快就结束,然后移交到了检院的起诉部。

    今天晚饭后。

    温晓敏和起诉科的蔡伊思又在一起散步。

    美女之间似乎总是相爱相吸的。

    “思思,听说你现在负责这个溺婴案?现在是什么情况了。”温晓敏还是很关心这个案子的,虽然后面自己没有跟进了,现在这个案子移交给了起诉科,正好是蔡伊思来负责。

    蔡伊思叹了一口气:“案子没有问题,证据都比较清楚,这个刘燕也认罪了,我这边其实想给她做一个认罪认罚的,但是她竟然不肯签,而且根据未成年保护法,我还可以给她再减几年,不过她也拒绝了,她自己还说最好就枪毙她就行了。”

    这个案子已经讨论了几次,鉴于刘燕还没满十八岁,如果态度良好,按照法律来说,是可以减轻一点处罚的,或者判个十几二十年也就差不多了,但是刘燕个人要求死,不签认罪认罚。

    温晓敏大吃一惊,眉头皱起:“不是吧,她这么小年纪,人生还很长,就不想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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