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你办案是为了什么?-《我只为真相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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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不是以前被人迫害过,反正他对谁都不信任的。

    就算是自己最亲密的助理也要防一手的,助理写的审查报告或者量刑意见,他都要仔细检查修改,当然这是一个好习惯,也是对工作负责的态度。

    可他每天的案子都要放在抽屉里面锁好,一个锁还觉得不保险,自己还加了一个锁,他的助理还有书记员都没有钥匙,反正他不在,谁也不能看他的案子的。

    唐秋雨新来的,费检更是不敢让她办案,索性就安排她做行政上的工作,每天不是整理案子,装订案子,就是搞评查资料,反正就是搞内勤。

    黄海泉科长有时候看她没事干,就叫她出去是和其他行政的单位普法宣传....

    两个月,她每天都会跟欧小川抱怨,自己还没真真正正地办过一宗案。

    没办法。

    在这种机关单位。

    内勤这种东西,你一旦沾上了手,想要脱手就难了。

    那些东西有多烦人。

    不是你能想象的。

    作为一个重生者,欧小川上辈子办过太多的冤假错案,也为很多人渣辩护,那个时候,内心是挣扎的、是彷徨的,可是为了钱,为了生活,有时候真的没得选择。

    比如有一次,自己遇到一个案子,明明知道富二代是故意杀人,最后自己硬生生说成是正当防卫。

    当然了,这个也和法律性质有关。

    在欧美法里,法院判决案件时,有一堆的陪审团。

    有些时候,就算是证据链不完整,或者拿不到口供,可公诉人只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去说服陪审团,基本就可以给凶手定罪。

    但是这个在华夏国法律里,一般都行不通。

    华夏大国,一般都是推从疑罪从无的原则,也就是说,就算一个人犯罪的可能性已经达到了百分之99了额,但没有到百分之一百的证据,就只能定为无罪。

    有人说,不是还有口供吗?

    没有证据,有口供就可以定罪了啊。

    是的,如果放在2008年以前,没有哪个犯罪嫌疑人进了局子,能不交代口供的。

    懂的都懂。

    公安机关有一百种刑侦方法让你开口,什么小鸡过分,蚂蚁上树,向我开炮......

    但是现在不行了。

    监控摄像头太多了,也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去跟一个犯人较真,当然也会有很多譬如疲劳审讯等手段,至少不会太过分。

    上辈子,欧小川每办成一单案子,都觉得自己罪孽又加重了一些,这辈子,欧小川跟着温晓敏办案,感觉很踏实,每一个办成一单案,都有满足感,幸福感。

    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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